新華網西安電(記者許祖華)陜西省教育廳日前就進一步做好2012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初中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提出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不得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學校也不得給教師下達升學指標。
陜西省教育廳要求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根據中考給地區💡、學校和學生排隊或公布名次👳🏿♀️🦫。不得向社會,單位和個人公布、發布中考的原始分數。任何學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剝奪學生參加中考的權利,確保每一名接受完義務教育的學生都能平等參與中考,特別是做好進城落戶農村居民、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參加中考工作🎐。
另據了解,從2012年起,陜西省本省戶籍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完成義務教育後需在流入地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的,可根據本人意願,選擇回戶籍所在地或在流入地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在流入地參加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與普通高中招生考試的外來務工就業人員隨遷子女平等享有與流入地學生同等權利和義務🧟♀️。(新聞來源: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