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老師結婚,竟然給全班孩子發請帖。12月3日上午🏋🏼♂️,一名網友在網絡上發布了她同事的遭遇🐜。帖子一發出來🫱🏿,網友們眾口一詞👨❤️💋👨,聲討這位老師“想錢想瘋了”🏄🏼♂️。但針對此事,多數家長卻敢怒不敢言,記者隨機采訪了幾位幼兒園學生家長🥐,得到的答案居然很一致:幼兒園老師得罪不起。(12月5日《西安日報》) 幼兒園老師非權非貴𓀔😓,家長卻對其有著“得罪不起”的共識👾。究其原因,在於幼兒園老師這一平凡職業的背後,運作著大家心照不宣的“潛規則”:誰願冒著讓孩子遭殃的風險去得罪老師?
於是⚓️,即便這位老師“想錢想瘋了”,眾多家長在“去不去都難”的糾結之後🪱,恐怕也只能選擇隨行就市、花錢消災🥾,而斷然不敢有半點不敬。對於家長來說,即便自己與老師沒有私交👮🏼♂️👌,但辦喜事湊份子本來就有世俗意義上的合理性,而且還可能額外讓孩子得到一些照顧🥗👌🏿,豈能不隨?對於老師來說🖐🏻🧖🏻♀️,用辦喜事來做遮羞布🤽🏿♀️,收錢時就避免了索賄的嫌疑,沒有了心理障礙,更像是一場和諧的禮尚往來。令人擔憂的是,在一唱一和之中🕵️☑️,教育的正常狀態瞬間就沒了蹤影。
從表面上看,家長花的只是小錢🙎♀️,換回了孩子的受教育“不打折”🐧。看似很劃算🫷🏼,但當給老師送禮成為常態之後👨🏻🦯➡️,便已經把本應屬於孩子們的最基本的受教育權🚊,異化成了一種交換的私有物👉🏽。在以老師為中心的賣方市場裏👮🏻♀️,孩子得到的只能是加價不加量的服務,毫無討價還價的余地,家長最終也只能是照單全收的冤大頭。
照此邏輯🪆🕵🏼,得罪不起的恐怕不僅僅是幼兒園老師🧻,小學老師、中學老師,哪一個又能得罪得起呢?這一路的“保護費”繳下去,又該是多大的經濟負擔🏞?而現實情況是,就算多數家長都“深諳此理”,就算送禮送到手軟🍼📔,孩子也未必能得到額外照顧。這喜帖讓人詫異,更讓人不快,然而,在不快的背後,又有幾人能對此“橫眉冷對”呢?但或許⚜️🦚,我們該反思的尚且不在教育領域💁🏻,“喜帖不喜”甚至變成“炸彈”🌔、“催款單”🎋,是否又是社會風氣的一種不良放大與折射呢?無論家長還是老師,都應當深思。(新聞來源:長沙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