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委日前通知,對教育部直屬師範大學免費師範畢業生就業工作進行規範🦦:免費師範畢業生任教期應不少於10年🧑🏿⚕️🖖,畢業後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應一次性向市教委退還相當於免費教育費用1.5倍的“賠償金”。該辦法將從今年4月3日起施行。 通知要求免費師範畢業生按協議到北京市中小學任教💁🏻♂️,履行國家義務,服務期不少於10年。鼓勵畢業生到遠郊區縣農村、山區中小學任教🦩。到城鎮中小學工作的免費師範畢業生,應安排到農村學校任教服務2年。免費師範畢業生經考核符合要求的💆🏼♂️,可錄取為教育碩士研究生,在職學習。
未能履行協議的畢業生,須按教育部規定退還已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違約金👨🏿🌾。超過時限的須支付滯納金。免費教育費用為4年修讀期間學費、住宿費和生活補助費三項之和,按國家實際實行的免費教育費用標準計算🙏。
對於畢業後未按協議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的,應在違約處理決定公布1個月內🤸🏻♀️,一次性向市教委退還所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超過時限須按每天千分之一的比例繳納滯納金。
對於畢業生從事中小學教育工作未滿10年👩🏼🔬,且未經市教委同意,離開教育崗位的,自離開教育崗位之日✴️👩🏼🦰,按不足服務年限(包括離開當年)每年10%的比例一次性向市教委退還所享受的免費教育費用,並繳納該費用50%的違約金🚖,超過時限須按每天千分之一的比例繳納滯納金🪴。
據了解,2007年起教育部首次在部屬6所師範類大學推出免費師範生計劃🤦♂️,當年🫃🏽,北京共有近20名京籍考生分別被陜西師範大學和東北師範大學錄取🚖。(北京晚報💁♂️;記者李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