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 持有臨時居住證人員的子女在申請入小學、初中時🚴🏽,父母一方須持有《臨時居住證》👊🏼,且續簽時間1年及以上。昨天,記者從市教委獲悉,本市將加強對持有《上海市臨時居住證》人員子女的入學管理🤰🏿🕺。
《臨時居住證》續簽有效期內🙋🏼♀️,小學畢業可繼續申請升入初中就讀,否則就視為不再需要在滬就讀初中🚸。家長為孩子申請入學時🧑💼,還需攜帶以下證件:父母一方的《臨時居住證》;父母及學生本人的戶籍證明;父母一方在滬務工證明以及預防接種卡🧑🏽🍼。為了安排孩子就近入學,父母還應提供住所證明(購房產證或租房合同)🪻,由區縣教育局按照居住地統籌安排👩🏻🚀。
據了解🧗🏼♂️,持有《臨時居住證》人員子女在滬就讀義務教育學校,就讀期間享受與本市戶籍學生同等待遇。目前,本市約97.3%的農民工同住子女在公辦學校和政府委托的以接收農民工同住子女為主的民辦小學免費接受義務教育,160所以接收農民工同住子女為主的民辦小學圖書室、體育設施的標準化配置已列入“市府實事工程”。近兩年👩🏼✈️,上海先後把151所基本符合條件的原由社會力量開辦的農民工子女學校“收編”為民辦管理的“正規軍”🛍,政府對這些學校一次性給予每校50萬元辦學設施改造補貼🚣🏼♀️。
(記者 楊玉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