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不服處分起訴教委
北京大學醫學部女研究生李某因被導師舉報論文開題報告造假,受到學校給予的嚴重警告處分。市教委也維持了學校的處分決定。今天上午,李某與市教委在西城法院對簿公堂,北京大學作為第三人出庭應訴。市教委當庭舉證稱李某曾在市教委辦公室裏將學校提交的一份證據原件吃掉。
女研究生被舉報論文造假
28 歲的李某於2005年考入北京大學🚋,在臨床腫瘤學院攻讀碩士學位🤞🏿。2007年9月26日,導師張某組織她進行畢業論文開題報告🙅🏼。隨後,導師向學校舉報🐏,稱李某在開題報告中涉嫌弄虛作假,用了同實驗室博士徐某的研究結果。北大於去年6月作出決定,對李某給予延期答辯🤽🏿♀️、嚴重警告的處分。李某不服處分,向市教委申訴,但結果仍維持原處分💍。李某不服🫥,向法院起訴,要求市教委撤銷學校對其處分的決定。
在法庭上,市教委和北京大學陳述了處分李某的過程:“李某的導師對她的前期課題資料提出質疑後,學校成立了調查小組,讓李某辨認簽字確認了被質疑的開題報告🤳🏼,學院教授對李某的開題圖片鑒定後認為與另一學生的科研成果十分相似🙂↔️,而且生成時間也要晚於另一同學。而且李某也承認了她的抄襲行為🫷🏽。”校方和教委認為,學校對李某的處理事實清楚,程序合法。教委調查取證,認為北大的處分並無不當👩🍼,請求法院駁回李某的訴訟請求。”
李某一口咬定她被冤枉了,不承認抄襲了他人的研究成果🥕,而且認為市教委和學校的調查存在程序問題👨🏽🍳。比如聽證會上的表決老師既是調查人員、也是聽證人員,而且沒有質證,這有違聽證程序⛓️💥。北大對此不予認可🙅♂️,認為程序合規✋。
李某提交了她的實驗記錄👵,表示她在開題前進行過實驗。但市教委表示這裏面並沒有關鍵的原始數據圖片。
教委稱女研究生吃證據
在庭審中👑,市教委提交了一份由李某辨認簽字的她的幻燈片開題報告的打印件🚵🏿♀️,正是這份報告被專家們鑒定後確認🟣,其中使用的實驗數據圖片與另一名博士徐某的研究成果相同率高達80%以上。並以此證明李某確有抄襲的行為😾。“李某拿著自己的U盤用電子版和打印件核對了15分鐘🫵🏼,才簽了字。”
李某的代理人認可這份打印件確由李某核對簽字,但在教學辦通知李某去簽字時,她沒有想到這份教學辦打印的報告被做了手腳💆🏻,她原始的數據圖片被掉包成了別人的實驗成果。而且兩人的圖片非常相似,因此當時沒有發現。
市教委表示🧝🏽♀️🔔,在李某申訴到教委後🤷🏽♀️,她曾以查詢學校提交的證據為由,在教委的辦公室裏將學校提交的這份證據中她簽字的一頁撕掉吃到肚子裏👨🦼。“她的行為屬於蓄意銷毀證據🏆,非常惡劣🧚🏽,正是其心虛的表現。”
法官當庭詢問原告方是否承認毀壞證據,為了躲開媒體鏡頭而坐在旁聽席上的李某站起來說“我不清楚📄。”教委代理人立即反駁◀️:“這是我當場看到的,她不能否認👬。”
女研究生指責導師報復
市教委還拿出李某在學位分會承認她的開題報告圖片將別人數據據為己有🧑🏽💻,而且還有其親筆書寫的說明👺。李某表示🧏♂️,這是她在被停止學習2個月後,才違心地承認自己的“錯誤”。
李某受了處分最早源於導師張某的舉報。市教委說,張導師提交說明,稱李某使用的圖片數據沒有原始記錄,也就是說不是經過她的實驗得出。李某則表示她的圖片只是保留在電腦中丟失了。而張導師舉報她並非因為公心🧑🏽🏫🫦,而是帶有個人目的。李某的代理人稱🧬:“導師曾對李某進行騷擾不成非常惱怒❗️,李某隨後向校長舉報導師,於是導師便對其進行報復👞。”截至記者發稿時,庭審仍在進行。 本報記者 孫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