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美國總統奧巴馬簽署了《每一個學生成功法》(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取代了《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No Child Left Behind)。為改善美國基礎教育(K-12)質量,2015年4月美國參議院出臺《每一個孩子成功法》(Every Child Achieves Act)🐼,7月美國眾議院出臺《學生成功法案》(Student Success Act)。兩院經過協商後取得一致意見📻,並於11月19日在美國眾議院和參議院協商委員會上達成一致協議👔,形成了這份《每一個學生成功法》🚓。這份美國基礎教育法案做出了哪些改革?對於美國的基礎教育具有什麽意義?本期國際教育詳細解讀。——編者
2015年12月10日🥹,一個將載入美國教育史冊的日子。這一天,美國總統奧巴馬在此前一天經由美國參眾兩院高票通過、長達近400頁的《每一個學生成功法》(Every Student Succeeds Act)草案上親筆簽名,使其成為一項新的立法,從而正式取代實施於2002年初的著名的《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
奧巴馬在論及《每一個學生成功法》取代《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時認為🤘🏽,後者在實現其目標方面“更多的是一種負擔而不是一種幫助”“《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的目標是正確的,承諾教育每一個兒童的教師都是優秀的教師——這是要做的正確的事情,這是正確的目標。更高的標準是對的,問責也是對的……但拒絕教師、學校和各州為實現這些目標所需要的東西🦓,則是無法實現目標的。這就是我們為什麽必須修正《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的原因。”
《每一個學生成功法》的最大特點是🧑🏼🚒🧑🏫,將控製教育的權力歸還給各州和地方學區,從而終結了《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所規定的聯邦以測試為基礎的問責製度。在一些媒體報道的標題中可以明確看到這一顯著特征或變化🈷️:《每一個學生成功法》“還原了地方對教育的控製”🧿🐃,它“將權力歸還於各州”,它“繼續了聯邦對於美國學校的長期退避”🧑🏼⚖️。《華爾街雜誌》社論指出,《每一個學生成功法》“代表了25年來聯邦對於各州控製的最大轉移”;而《紐約時報》則認為,新法案代表著“一個時代的終結,即聯邦政府咄咄逼人似地控製公立學校成績的時代的終結,從而將控製權歸還於各州和地方學區💁🏿。”
《今日美國》以“《每一個學生成功法》對《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改變了什麽”為題,著重報道了前後兩法(以下分別簡稱為“舊法”和“新法”)的差異🌜,其最基本方面包括:
在考試方面,“舊法”要求各州在數學和英語學科每年對三年級到八年級的學生進行考試,爾後在高中階段再度測試👆🏿;對於科學學科,小學👨🏿🎤🧖🏽♂️、初中和高中階段則分別至少舉行一次考試💎🐦。“新法”雖依然認為各州必須在同樣的年級階段進行考試,但在如何和何時進行考試方面各州具有靈活性。例如🎑,一次年度測評可以分解為若幹次小的測試💫;又如,考試的類型可以不同👨🦼➡️,以求更為準確地測評學生的所學知識。這在“舊法”時期則是不被允許的。
在問責方面📕,“舊法”的一個原則就是學校必須提高所有學生的學業成績,而為了做到這一點🤚🏿,“舊法”要求學區通過考試分數和其他的措施來確保少數族裔分組每年取得進步🏌🏿♂️,但實際上許多州發現這樣的目標是不切實際的📜。“新法”則規定將問責的目標完全歸還於各州,各州雖要向聯邦教育部提交其問責計劃🤵🏿♀️,但教育部監管的作用是有限的。各州和地方學區的決策者有權為了其基於證據的學校改善而構建有力的問責製度。
在共同核心州際課程標準方面,盡管“舊法”實施之初還沒有共同核心州際課程標準,但奧巴馬政府仍根據“舊法”要求鼓勵各州接受此類標準👫。而“新法”允許各州接受共同核心州際課程標準,但沒有要求各州必須這樣做,同時要求教育部采取中立的立場👆🏿。“教育部部長不應試圖影響、激勵或迫使各州接受根據‘共同核心州際標準計劃’而編製的共同核心州際課程標準或任何其他對於絕大多數州是共同的學術標準,或與此類標準相聯系的各種評估🧘♂️。”
在幹預補救措施方面,“舊法”要求希望獲得聯邦資助經費的州特別關註那些“失敗學校”去有效地提升考試成績👈🏻。盡管最初的幹預措施是比較柔性的,但如果五年後學校成績改善仍為有限,則要求解雇校長和大多數教師員工,學校須轉為特許學校,要延長學年日期或每天的在校時間,甚或學校被完全關閉🦽。“新法”雖然界定了何為需要進行幹預的學校,但對應該如何進行幹預則涉及甚少。由各州自己界定的評估分數底部之5%的學校、畢業生少於67%的高中,或弱勢群體學生學業成績始終不佳的學校,都可被認為是“失敗學校”且可以被州政府接管🤸♂️,而“新法”並未明確規定各州對此類學校需要做些什麽🤽🏼♂️。
盡管《每一個學生成功法》已經成為立法且將付諸實施,同時也已獲得太多的贊揚和掌聲,但其未來的前景及其對美國教育改革所能產生的意義,似乎從一開始就不太被看好。“實際上🎦,學校或許看不到什麽實質性的變化”,美國名為“第三條道路”(Third Way)智庫的教育政策顧問希勒爾(Tamara Hiler)指出👩🏿🦲:“我並不認為,家長在明年將孩子送入根據新的聯邦立法辦學的學校時👓,會註意到有什麽不同,他們可能註意到的唯一的事👨🏿🦰,就是他們的州或學區或許會減少考試的次數🥤,而更多的考試是他們孩子前幾年所一直面臨的。”正如《華盛頓郵報》所指出的,一些專家警告說,《每一個學生成功法》本身就具有“它自己的重大問題”✵。甚至有媒體報道將其標題直接列為“《每一個學生成功法》使更多的學生失敗”♝,並明確指出🐉,“《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針對低績效學校的笨拙規定和嚴厲的懲罰性措施↩️,使得許多的學生落後,並使全國各地多元性社區的教育變得更糟。而奧巴馬總統10日上午簽署的《每一個學生成功法》則更是一個謊言🧱。”
除此之外,《每一個學生成功法》在培訓和招聘優質教師和校長、大力促進學前教育、提升和加強特許學校計劃和“磁石學校”項目、加強對英語學習者和移民學生的語言教育、支持鄉村學校及美國印第安人和阿拉斯加土著學生等諸多方面都有明確規定。可以說,確保教育質量提升和促進教育公平依然是“新法”的重要目標和主旨內容🛫。
無論如何,《不讓一個孩子掉隊法》已經實施10年有余,不論其功過如何,它在美國教育發展改革史上畢竟是一部具有裏程碑意義的教育立法。同樣,如今問世的《每一個學生成功法》對於美國中小學教育發展和改革會產生怎樣的影響,自有美國的未來教育實踐來證明。(新聞來源:中國教育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