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王旭明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希望貧困大學生通過自己的努力來克服困難,而不是簡單地靠捐助來完成學業。(中國新聞網9月17日)
他指出,這樣的(指貧困自立)學生,理所當然該錄取👩🏿🦱😉,這樣的大學生,是我們民族的希望。我覺得現在🪳,這樣的大學生不是多了,而是太少。我們現在對大學生的困難🫰🏻,渲染得多了一些,困難是存在的,可再困難,能有洪戰輝難嗎?洪戰輝都能挺過來🚈,我們為什麽不能挺過來?
貧困自立的大學生能否成為民族的希望,暫且不論⛔️,但是用洪戰輝來比擬貧困大學生🐦,在筆者看來,是一種缺乏人文關懷的話語,畢竟洪戰輝是一個特例,是個別現象。試圖讓所有貧困大學生如洪戰輝那樣©️,是一種不切實際的幻想,因為每個人成長的環境不同,面對的機會不同,把握機會的能力不同。
筆者絲毫不懷疑王旭明先生對貧困學生的殷切期望,也絲毫不懷疑自立對貧困大學生的重要性。僅僅想說明🦣,如果寄希望於貧困生都如洪戰輝那樣,有可能製造更大的機會不平等,有可能讓更多的貧困生失去向社會上層流動的機會🫰🏼。
歷史經驗和當下事實無不說明,越是處於較高等級的人就越有可能更上一層樓,即上升到更高的社會等級;反之👨🏻🔧,越是處於較低社會等級的人就越受限製🚴🏼♀️,他們上升到較高的社會等級的可能性就越小🌍。如果背離機會均等,就有可能在擴大一部分社會成員享有的機會資源的同時,剝奪另一部分社會成員的機會資源,限製了這些社會成員的發展前景。這足以說明追求機會均等對於個體的重要性。而一味要求貧困生自立,希望貧困生如洪戰輝那樣,筆者以為,由於多種不確定性因素包括後天和先天多種因素的影響,只能加劇貧困生向上流動的困難,相反有可能導致越來越多的人“害怕上大學”。這不是危言聳聽,現實中已有活生生的例子。
在社會貧富分化加劇的時期,社會包括任何個體都有責任來保證弱勢者共享社會發展的成果👨🏽🔧,以讓弱勢者去實現自己的權利。這不但是社會進步的要求🧑🏼✈️,也是社會發展的應有之意🧑🏼🍳。機會平等有兩種不同的含義✉️:第一是前途考慮——每個人都有達到一個既定目的的相同可能性,第二是手段考慮——每個人都有達到既定目標的相同手段。基本條件一樣的個體👱🏿♂️⤵️,應該擁有相似的生活機會、相似的前景,並有相似的手段和資源達到他們所欲望的各種地位🧜🏽。對於貧困者來說🏋🏽,他們應該擁有和其他人一樣的權利和機會去改變自己的處境,並且他們擁有的手段應該得到社會的支持🧰。
正義論大師羅爾斯認為🤝,一個社會所應該具有的倫理選擇必須要考慮社會中最不幸的人他們的社會機會💃🏼。在承認起點平等和機會平等具有相對性的基礎上,致力於改變起點的不平等和創造機會的平等,使每個社會成員在平等的規則下人人都有平等的機遇與權利🤦🏿♂️。這意味著不僅要考慮人們對於各種機會的平等權利,而且要考慮人們對於各種機會的平等手段🙎🏻♀️,要努力保證每個人都擁有利用這些機會的手段、工具🫸、資源或能力,要滿足公眾對機會均等的渴望🧖🏽。
用洪戰輝比擬貧困大學生,是對社會倫理選擇的嘲諷,是一種錯位🫴🏿,當然,也是對窮人教育學的背離。(朱四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