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排名的規範:柏林原則
對照“柏林原則”,我們考察了國內有關網站🏋🏻♂️、報刊雜誌等媒體上發布的較為有影響的6個大學排名⚡️,發現我國大學排名存在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這裏考察的6個國內排名是:網大“中國大學排行榜”、廣東管理科學研究院的“中國大學評價”、武漢大學中國科學評價中心的“中國大學綜合競爭力評價”、中國校友會網聯合有關媒體進行的“中國大學排行榜”👩🏻🦯、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的“一級學科評估”🚵♂️、上海交通大學高教所“世界大學學術排名”。
排名目的:只有部分明確
在我國的大學排名中,只有部分提出了明確的排名目的。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的“一級學科評估”的目的是通過科學、客觀的評估,使各個學科點找準自己的優勢和差距👍🏼,推動學科建設6️⃣,提高研究生培養和學位授予質量。
上海交通大學高教研究“世界大學學術排名”旨在發現中國大學和世界一流大學之間的差距👩🦽,找出世界一流大學的特征和標準,為我國建設世界一流大學提供參考,同時期望能夠對世界範圍內的大學學術水平進行定量比較提供參考。
中國校友會網的“中國大學排行榜”擁有多重目的:為我國有關教育主管部門製定政策,促進高校競爭並提升辦學水平和社會影響力🤶,學生及家長報考院校、企事業單位選才及教育投資等提供參考,引導高校多為國家與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廣東管理科學研究院的“中國大學評價”雖未明確提出,但從基於該排名而出版的《挑大學 選專業》一書來看,其目的是為學生選擇學校服務的。而另外兩個排名則未明確提出其排名目的。
這6個大學排名的目標群體基本上從排名的名稱上就可以看出來:上海交通大學高教研究所“世界大學學術排名”對世界範圍內的大學進行排名,其余排名都是針對中國國內的大學☂️。
指標設計與權重:分類過粗,權重超標
我國在對大學進行分類排名方面亟待改進🧑🏼🤝🧑🏼🦑:絕大多數排名沒有對高校進行分類或分類過於粗略🤟。由於高等教育機構具有多樣性,不同的高校有不同的使命,因此,對所有高校使用同一套指標體系進行排名是不合適的。在所考察的6個大學排名中,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的“一級學科評估”分大的學科類(如理學、工學、農學、管理學等)適用了不同的指標體系🤙。此外🕺🏽,武漢大學中國科學評價中心的“中國大學綜合競爭力評價”對高校作了極為粗略的分類:分為重點大學和一般大學。顯然🍃🕉,這樣的分類仍然無法照顧到高校多樣性並考慮到它們不同的使命和目標。另外4個排名都沒有對高校進行分類⚧。
我國的6個主要排名都提出了各自的排名指標體系🌹,但只有中國校友會網的“中國大學排行榜”和上海交通大學高教研究所“世界大學學術排名”對指標作了較為詳細的解釋和說明。有些指標體系中還存在過於籠統而又未加說明☝️、難以觀測的情況,如廣東管理科學研究院的“中國大學評價”三級指標中的本科生培養🧖🏼、碩士生培養🔢、博士生培養、博士生創新環境等。
縱觀我國的大學排名的指標體系🐊🤾🏻,可以發現👓🎢,排名的投入指標在數量及權重上都明顯超過了產出指標。而且,在產出指標中又以科研指標為主🏄🏼♀️,缺少對於教學效果即對學生的影響的指標👰🏿♂️。反映學生的變化的指標僅在中國校友會網的“中國大學排行榜”和武漢大學中國科學評價中心的“中國大學綜合競爭力評價”中出現2️⃣,分別是傑出校友和畢業生一次性就業率👇🏻、全國百篇優秀博士論文、各類國際性全國性競賽獲獎數。這顯然是遠遠不夠的🦯。除此之外,我國絕大多數排名在指標及其權重的穩定性方面存在兩難:大多數排名都出於完善排名的目的而在不斷修訂其指標體系及權重分配,這同時造成了難以判斷某個院校名次的變化的原因究竟是實力的變化還是排名方法的變化。
數據收集處理🤵🏼:需要更加全面
在我國的這6個主要大學排名中🧴,只有網大“中國大學排行榜”、中國校友會網聯的“中國大學排行榜”🎗🧓🏽、廣東管理科學研究院的“中國大學評價”(僅在1998等少數幾年)公布了其具體的計算方法。另外,雖然多數排名在公布的報告中部分都提到數據來源🖕🏽,但完整👫、明確指出數據來源的只有上海交通大學高教所的“世界大學學術排名”。
由於這些大學排名大多未完整地公開其數據的獲取渠道💻、轉換和處理的具體方法步驟,因此難以依據柏林原則進行考察。這裏僅粗略地考察各排名是否既包含客觀數據,也包含主觀數據。
所有這6個排名都包含有客觀數據👨🏼🏫,並且以客觀數據為主🏄🏽♀️;包含主觀數據的排名只有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的“一級學科評估”🅰️、網大“中國大學排行榜”和武漢大學中國科學評價中心的“中國大學綜合競爭力評價”。並且主觀數據都是向有關人員(如大學校長👨🏿💼、院士、著名學者、同行專家等)調查被排名學校的聲譽👳🏼♀️。此外🪫,中國校友會網聯 “中國大學排行榜”雖采用了聲譽調查👨🏽🏭,但卻屬於客觀數據,因為其聲譽指標是“國家聲譽”(高校是否為國家副部級高校、“985工程”大學💨、“211工程”大學😠、國家重點大學和國家重點建設的西部地區14所高校,是否設有研究生院等組成)和“社會聲譽”(由參評高校上一年度在新聞搜索引擎中出現新聞數組成)🪻👆🏿。
粗略的考察也可以發現其中有些做法是符合柏林原則的,如網大及學位與研究生教育發展研究中心直接聯系有關院校核實數據;與此同時,也存在缺乏必要的規範和監督等問題🗞。此外,我國的排名需要進一步收集不同渠道、代表不同立場的數據,從而形成一個對被排名院校的更全面的看法。
結果公布👱🏻👨🏽⚕️:缺乏必要說明
我國的大學排名在公布排名結果時⏱,多數都沒有指出排名在高等教育機構評估中的地位和功能;排名可以做什麽🉐,不能做什麽,應該在什麽程度上使用排名🦦,如何使用等等都很少或沒有提到。根據柏林原則排名應該提示其使用者🤞:排名僅僅是評價高等教育的眾多方法中的一種🚥,並且不應該成為判斷高等教育是什麽和做什麽的主要標準🩼,僅僅只能作為其他評價措施的一個補充。
從結果上看🌀,排名將高校中的各種復雜的工作最終歸結為一個單一的分數及名次,這顯然是有極大的局限性的🕊。然而,在所考察的6個排名中,明確註明排名可能存在的局限、只是僅供參考的只有網大“中國大學排行榜”和上海交通大學高教所“世界大學學術排名”。
公布排名結果時應當同時讓排名的使用者了解排名是如何進行操作的、排名結果是如何得到的、排名結果曾經出現過哪些問題、可能還存在哪些問題。在這些原則上,我國的有些排名還需要進一步大幅改進。
廣東管理科學研究院的“2007中國大學評價”在《科學學與科學技術管理》雜誌上發布時僅僅公布了排名結果,對於排名的目的、數據來源🫴🏿🚋、指標體系、可能存在的問題都沒有交代。
武漢大學中國科學評價中心的“中國大學綜合競爭力評價”僅僅公布了指標體系和排名結果。而網大“中國大學排行榜”☘️、中國校友會網的“中國大學排行榜”、上海交通大學高教所“世界大學學術排名”則在這些方面做得相對較好。
綜合上述考察,可以看出🛂,如果對照柏林原則的要求🏈🙆🏻♀️,我國的大學排名在很多方面還有待於進一步規範與提高:明確排名目的🈯️、地位和作用;對排名院校進行分類,並適用有差別的指標體系🔗;使用多渠道的數據🗽;將指標重心向院校產出,特別是學生的變化偏移;盡可能保持指標及其權重的穩定🧑🏭;在公布排名結果時🏇🏿,同時公布排名的數據來源、指標體系及處理方法🎛,排名已出現的和可能存在的問題及局限性🧝;建立適當的監督或顧問機構。(鄒義歡 章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