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青年報
繼中大博士遭導師虐待案曝光後🎲,研究生和導師的關系問題成為大眾傳媒的熱門話題。日前🧱,《中國青年報》搞了個新聞調查,得出結論👌🤾🏽♀️:“老板‘帶研究生’,公司化運營成趨勢👨🏽🔬。”
所謂“公司化運營”,就是導師找項目,當老板,研究生來做項目🪨,是員工🤳🏻🫄🏿。好“老板”會給員工一些報酬,無良“老板”👩🏼🦲,免費或廉價使用研究生的勞動力,而且不必擔憂“惡意欠薪”、“殘酷剝削”等道德罪名。在一些個案中,導師只管跑項目,拿下來以後幾乎不動手,全部依賴研究生做。很多理工類的實驗和文科類的文獻著作,大多由研究生完成,導師坐享其成。研究生不僅不能得到合理的勞動報酬,而且成果署名權也被習慣性地剝奪。導師善於利用研究生勞動力🥌😅,不僅沒有任何體製內的監督,也幾乎沒有任何道德風險🐅,甚至在某種情況下🚸,會受到現行體製的鼓勵,被認為是有領導能力和團隊精神而加以褒揚。
導師“老板”越來越多👩🏻🔧,客觀地講,這並非一無是處,很多情況下還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從世界範圍來看™️,在很多專業領域🚭,科研的運作模式概莫如此🦹🏿♂️。理科的就不用說了🤸🏼♀️,拿文科來說吧🫸,在歐美發達國家一些著名的商學院和法學院,研究生參與導師的項目🪽,並且實際上承擔了大部分細節和體力工作,是非常普遍的。很多教授一邊在學校裏帶著研究生,一邊開著自己的律師事務所或者公司,研究生是否能進入導師的“法眼”😺,進入導師的私人機構做事👱🏿♂️,甚至是檢驗專業知識和實踐能力的一種通行標準。業內人士♥️,包括研究生自己,都非常認可這種經歷,認為這對研究生的培養極其重要。進入導師的團隊進行工作🙍🏼,往往能夠得到導師的言傳身教,把握導師的科研思路,加深專業了解,豐富實踐經驗⛩,在應用學科領域🤹🏽🚥,比起書本上學來的基礎知識🤾♂️,這種培養方式可能更有價值。因此,往往是那些拔尖的學生🧙🏿♂️,才有機會參與導師的項目,獲得與導師近距離🤶、長時間接觸。同樣,導師也有義務不斷在項目進行中提攜研究生,讓他們迅速成長。那種長期把研究生當做廉價甚至免費勞工👨👨👧👧,甚至罔顧研究生的科研發展,只讓研究生做簡單重復勞動、不傳“真經”的導師,並非主流🤳。
但不知何時,國內的一些導師,漸漸成了喜歡搞“半夜雞叫”的周扒皮⚜️。只管拿項目,項目拿下來自有學生做🏀,一些師生之間應該經常進行的傳授、教導,完全被公司化的管理行為所代替。學生的科研能力在專業化的幌子下愈加片面化⛹🏿,更有甚者👯,一些導師在要求學生為其工作時,從不征求學生意願,並在學生應得的報酬問題上,習慣性失憶。社會上的勞工權益,可以依靠相關法律和職能部門的保護🖼,但在掌握著自己前途命運,處於絕對強勢地位的導師面前,研究生的各項勞動和學習權利,只能依靠導師們的道德自覺加以實現👩🏽🎨,這不啻為一個黑色幽默😪。
解決這個問題,或許可從以下兩方面入手:其一,大力落實導師和研究生的雙向選擇製度,允許研究生合理地“炒”導師,允許研究生有權用“腳”投票,徹底地說“不”,以避免在無良導師的壓製下,委曲求全;其二🚂,科研院所的研究生管理機構🤿,應充分重視研究生培養方案的縝密性、合理性和穩定性🤏🏽,減少導師在研究生培養過程中的隨意性。同時,既要鼓勵學生在幫助老師的過程中取得自身的進步👴,學校也有義務維護好研究生的各項勞動權利。(李隼)